208万元二手法拉利曾自燃 车主要求退一赔一

法拉利California是一款豪华旅行跑车,2008年在巴黎汽车展上首次亮相,是有史以来第一款采用中前置V8发动机、第一款采用折叠硬顶敞篷的法拉利GT跑车。2009款的新车建议售价为人民币348万元左右。

花了208万买来的法拉利小问题不断,细心的车主朱先生调查后吓了一跳,原来这辆“豪车”在销售前发生过自燃,而销售商曾信誓旦旦地说“该车从未发生过事故”。
朱先生认为销售商隐瞒了车辆的重大隐患,将销售商告上法庭。除了要求退还购车款,他还要求按购车款一倍的价格赔偿自己208万元。

花了208万买了辆二手法拉利 越开毛病越多引猜疑

今年1月9日,朱先生从杭州南山路上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法拉利·加利福尼亚”二手车,并于当天支付30万元预付款。买这样一辆颇为扎眼的豪车,朱先生也格外谨慎,事先了解了各方面细节,包括这辆车之前是否蹭出过事故、是否修理过。朱先生表示,在购车时销售商曾言之凿凿,称车子没有发生过事故。在这个前提下,1月21日,朱先生又付清178万元尾款,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花208万买了这样一辆豪车,尽管是二手的,还是让朱先生兴奋了许久。然而开着开着,他发现这辆车经常出问题,一会儿是敞篷开关失灵,一会儿是中控台出毛病。

车主得知真相上诉要求“退一赔一”  经销商怀疑车主是“二道贩子”

朱先生的一位朋友提醒他,这车会不会有问题?这位朋友翻出了当时的新闻报道,2011年12月12日,杭州秋涛北路邵逸夫医院对面的公交站台附近一辆法拉利跑车发生自燃,而报道里的这辆自燃的法拉利和朱先生买的是同一个车型。朱先生所买的法拉利会不会就是那辆自燃的车?朋友这么一说,朱先生表面上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带着疑虑,他来到江干区消防大队,查询报道中那辆法拉利的具体信息。这一查,结果令他崩溃,没想到他购买的这辆车,正是2011年发生自燃的那辆法拉利。

销售商不是说这车从未出过事故吗?这不是在坑人吗?朱先生很气愤,一怒之下,将汽车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按购车款一倍的价格赔偿自己208万元。日前,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原告朱先生一方认为,被告故意隐瞒车子曾经发生过火灾的事实,涉嫌欺诈,违反了《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第三条第二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原告主张的退一赔一是合理诉求。

被告却直指原告朱先生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二手车中介,买车子的目的也不是自用,而且他们公司不具备二手车经营资格,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告方还指出,公司从未承诺车子没有发生事故,相反,自燃的事故经媒体报道,朱先生应该知情。而且谈妥的车价相当便宜,朱先生本人应该对车子的质量有所预判。
总之,被告认为公司方面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希望法庭驳回朱先生起诉。
而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施宇翔)

文/浙江在线